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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要灭 ,生意要做,祝贺中国出口贸易网顺利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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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出口采购中心政策近期出台
(时间:2003年9月11日)
所属类别:出口要闻
  中国商务部官员10日在第七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上透露,设立外商独资出口采购中心的详细政策将于近期出台。   央视国际报道认为,此举意味着,跨国采购集团可以以独立的资格开展出口业务,并享受相应的出口退税待遇。   目前,跨国零售集团在华采购金额每年在300亿美元以上。2002年,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三大跨国零售集团在华出口采购金额就达到了157亿美元。今年,仅沃尔玛在中国的采购金额预计就将达150亿美元。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在本届投洽会举行的“外商投资出口采购连锁经营政策研讨会”上表示,外商申请设立出口采购中心惟一的资格条件,是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采购中心将获准从事出口及与出口相关的仓储等业务,可从事委托加工再出口业务,同时可以进口用于采购出口所需的样品。采购中心将比照外商投资性公司出口国内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同等的出口退税待遇。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说:“这种新的方式对零售企业扩大出口采购提供了方便,同时对于一些大型的生产性企业,他们在中国可以采购更多的工业产品进入到国际市场,进入到他们的配套网络。我想这个政策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扩大中国的出口,进一步扩大吸引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投资和采购,是非常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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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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