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了能尽快解决中央财政拖欠出口退税问题,财政部已经作出发行专项国债的计划
本报记者 钱坤
为了在2004年年底前还清中央财政拖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财政部预算司、税政司等已经确定了通过发放专项国债筹措相关资金的计划,并上报到全国人大。财政部人士近日透露:如果这一计划最终获批,截至2003年年底中央财政拖欠出口企业的3000多亿元税款,将在今年内一次还清。
《财经时报》获知,国务院发展中心的部分专家此前也向政府建议,通过发行专项国债,缓解中央财政面临的“新账”和“老账”的双重压力。
财政部人士则以“涉及法律程序”为由,不愿向记者透露发行额度、期限等有关国债的细节。
长期从事出口退税研究的国务院发展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隆国强向《财经时报》指出,从中国目前的经济环境看,全国人大批准财政部的这一建议将“只是一个法律程序和时间上的问题”。
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会议上,财长金人庆透露,截至2003年12月中旬,全国财政收入21026亿元,同期的财政支出是20510亿元。
隆国强认为,按照目前财政收支状况,中国有能力负担额度在几百亿元的长期国债。而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2004年,中国将在保持必要的国债发行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投向,国债投资的功能,从主要防止速度下滑、拉动经济增长,转到更加注重结构调整、促进协调发展上来。发行出口退税专项国债,将使得中国出口企业得到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有利于出口企业为调整出口产品结构筹措到必要的资金。
隆国强分析,中央财政拖欠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已经给出口企业和银行的资金周转造成了严重压力,形成了财政—企业—银行之间债务的恶性循环。若发行出口退税国债,将使这种债务关系转变为财政对个人或者投资机构的债务,将此前的隐性债务转变为显性债务;同时,因为制式债权人主体的变化,不会增加通货膨胀的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