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肯尼亚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但对极少部分关系到社会环境,卫生和国家安全的商品依然采取了或禁止限制的做法;
2,根据肯尼亚法律的规定,中国向肯出口商品必须事先在中国境内进行SGS检验.我国有关出口企业在产品出境前要向SGS国际检验机构的中国代表处申请进行商品检验.若未能在国内检验,到肯后需补检,但费时费钱,很不方便;
3.肯主要银行的使用还不能十分令人放心.为保险起见,在贸易时,对于肯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一般都要求由其它国际性大银行保兑,或要求肯商直接从国际性大银行开出信用证,与肯商做贸易,应尽可能要求其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以减少支付风险;
4,我对肯主要出口商品为:纺织品,农工具,医药品,鞋类,日用百货,小五金,建筑材料,家用电器,汽车及配件等;如电池、自行车、洗衣粉、手电筒、咖啡杯等日用百货以及冰箱、电视机等家用电器已在肯占有一席之地;
5,近年来,双边贸易额大幅增长,2002年中肯贸易总额为18637.3万美元,其中中方出口18057.6万美元,进口579.8万美元;
6,肯是东非合作体(肯尼五,乌干达,坦桑尼亚)的成员国,也是东南非特惠贸易区(人口近3亿)协定成员,成员国之间享受优惠关税率,同时,按洛美协定 肯产品进入欧盟享受关税减免,出口无配额限制;贸易优惠包括所有工业成品和大部分农业制成品自由进入欧洲市场;肯尼亚政府2月28日宣布,取消针对进口电脑零配件的所有税收;
2006年4月29日,在胡锦涛主席访问肯尼亚期间,肯尼亚宣布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参阅:本网正式在肯尼亚设立代表处!http://www.cnexpnet.com/html/11/2006533225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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